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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为什么不能合法化?真正愿意安乐死的人不会想那么多
每次我写一篇关于晚期癌症患者癌痛的文章,评论里都有很多人回复,建议国家实行安乐死。大家都同意,既然活有限的时间这么痛苦,不如从安乐死中解脱出来。绝对可以肯定的是,回答者不是患者本人,甚至可能不是患者家属,只是一些旁观者。
在诊所呆久了,我见过太多晚期癌症和晚期肺癌的患者。其实绝大多数患者的需求都是让医生不仅减轻痛苦,还要延长时间,第二天看太阳。然而,很少有病人真的想要安乐死。家属认为主动提出对亲人实施安乐死是“大过”的表现,虽然很少有家属偷偷私底下问我们有没有办法提前结束痛苦。“死”是很多患者不敢听到的词,可能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关。“宁死不屈”也是很多人的想法,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晚期患者千里迢迢来到上海、北京,甚至出国寻找最后的希望。
21世纪以来,安乐死的话题一直处于激烈的争论之中。支持者认为,如果一个人遭受痛苦,比如癌症末期的剧烈疼痛,无法呼吸,无法进食,那么这个阶段的病人就无法享受到任何人类的快感,他渴望解决这种痛苦,安乐死是最好的选择。
反对者认为安乐死会导致重大的社会和伦理问题,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与“生命第一”的理念背道而驰。而且在一些法制不健全的国家,一旦安乐死通过,很可能会造成巨大的灾难,很多人可能会被“安乐死”。但也有基督徒认为自杀是亵渎,不能上天。目前,世界上只有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美国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等10个国家和地区允许安乐死。
瑞士是世界上唯一可以对外国人实施安乐死的国家。台湾著名体育主播博达仁,晚年患胰腺癌,2018年6月成功赴瑞士完成安乐死。他是第一个去瑞士完成安乐死的中国人。
在2020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沈德勇认为临终关怀和有尊严的死亡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的社会和法律问题,并提出了关于临终关怀和有尊严的死亡的立法。
中国人口多,地区发展差异大,法制不健全。可以说,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安乐死在中国不太可能合法化。幸运的是,近年来,“临终关怀”的概念逐渐为医护人员所熟悉,并开始采取行动,这也得到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临终关怀的目的是运用医疗护理措施,既不加速患者的死亡,也不刻意延长无效生存,使患者自然走向生命的尽头,尽可能少的痛苦与安宁。这种姑息治疗模式比简单粗暴的安乐死更符合中国国情,在法律和道德方面更容易实施和操作。
未来,安乐死注定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